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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9-10-23 | 孔子两次杀人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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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孔老夫子是儒教的创始人,是伟大的思想家、教育家。以他老人家的名字命名的学院已经开到世界各地。在我的印象中,他一直是一个温文儒雅的学究形象。也是,“儒”给人的感觉就是学问、教育、文明、礼貌,儒雅嘛!

      可是在史书中确实记载了孔子两次杀人的事。一次是孔子作为傧相与鲁国君主一起和齐国君主会盟。齐国的傧相由晏子担任。当时齐国有一奸臣,名黎弥,事先定好阴谋,要不利于鲁国,而晏子不知。黎弥先让一帮人着夷人服装,舞枪弄棒,图谋加害鲁侯,被孔子喝止。黎弥又让一些伶人表演侮辱鲁侯的歌舞。《史记》载“孔子趋而进,历阶而登,不尽一等,曰“匹夫而荧惑诸侯者罪当诛!请命有司!”有司加法焉,手足异处。”也就是说孔子下令杀了人,保护了鲁国的利益,履行了自己的职责,很好的完成了任务。另一次是众所周知的孔子诛杀少正卯的事。孔子执政第七天,诛杀政敌少正卯。

     当然也有人替孔子翻案,说“诛”并非杀,而是讨伐、批判的意思。我倒觉得孔子杀人并没有贬低其高大形象,而是再现了一个更加真实完美的孔子形象。孔子一生主要从事教育,但也短期从过政,而且政绩颇佳。也就是说,孔子不仅仅是单纯的文人,而且是一个多才多艺很有能力的政治家。只是敌国害怕鲁国强大起来,才设计让孔子去职。孔子未能完成其政治抱负,但也成就了中国乃至世界上的一位伟大思想家、教育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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